政府信息公開
關于對《富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富錦市政府性債務風險應急處置預案(修訂版)的通知》的解讀
現將《富錦市政府性債務風險應急處置預案(修訂版)》制定情況匯報如下:
一、制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為建立健全我市政府性債務風險應急處置工作機制,牢牢守住不發生區域性系統性風險的底線,切實防范和化解財政金融風險,維護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
二、起草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務院關于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國辦發[2013]101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應急處置預案的通知》(國辦函[2016]88號)《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風險的意見》(中發[2018]27號)《黑龍江省財政廳關于印發<黑龍江省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應急處置預案>的通知》(黑財政債[2022])制定。
三、起草過程
在《富錦市政府性債務風險應急處置預案》(富政辦規〔2018〕2號)文件基礎上,結合我市現有債務實際情況,進行修改。更新了部分政策性文件名稱,以及新形勢下的隱性債務防范風險工作內容及處罰機制。
四、主要內容
《富錦市政府性債務風險應急處置預案(修訂)》,共分為22條。
(一)法定債務風險事件及政府隱性債務風險事件定義及范圍。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事件,是指地方政府已經或者可能無法按期支付法定債務和政府承諾償還的隱性債務的本息,或者無力履行政府提供擔保的隱性債務法定代償責任,容易引發財政金融風險,需要采取應急處置措施予以應對的事件。
(二)風險事件責任機構設置。市政府設立政府性債務管理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債務管理領導小組),作為非常設機構,負責領導全市政府性債務日常管理。當出現政府性債務風險事件時,根據需要轉為政府性債務風險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債務應急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協調、指揮風險事件應對工作。
(三)建立政府性債務風險會商機制。市債務管理領導小組授權市級債務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針對全市可能發生的債務風險事件,組織召開會商會議,共同研究防范化解債務風險具體措施與意見。
(四)按照政府性債務風險事件的性質、影響范圍和危害程度等情況,政府性債務風險事件劃分為Ⅰ級(特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Ⅳ級(一般)四個等級。當政府性債務風險事件等級指標有交叉、難以判定級別時,按照較高一級處置,防止風險擴散;當政府性債務風險事件等級隨時間推移有所上升時,按照升級后的級別處置。
(五)責任追究程序:
1、市政府債務管理領導小組組織有關部門,對發生地方政府性風險事件的單位開展專項調查或者專項審計,核實認定債務風險責任,提出處理意見,形成調查或審計報告,報市政府審定。
2、有關任免機關、監察機關根據有關責任認定情況,依紀依法對相關責任單位和人員進行責任追究;對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進行處理。
3、市政府將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處置納入政績考核范圍。追究發生債務風險事件的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屬于在本屆任期內舉借債務形成風險事件的,在終止應急措施之前,單位主要領導同志不得重用或提拔;屬于已經離任的領導責任的,應該依紀依法追究其責任。